殿庭仪礼司副使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三人,正八品,佐司使掌司事。十三年,改左、右司副。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三人,正八品,佐司使掌司事。十三年,改左、右司副。
官名。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 )置,无常员。统率侍中已下至中散等官员。主受诏命,出入禁中,参议军国大事及奉命出使。在建国初期权力很大,尚书省设立后,遂废。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外官、地方官。唐人白居易《长庆集二十·赠江州李十使君员外十四韵》诗:“中年俱白鬓,左宦各朱轮。”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官署名。宋初置,掌饲养牛、羊,供应大中小祀以及太官宴享、御厨烹宰。设监官三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三班使臣充任。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光禄寺。南宋初,以乳酪院并入,改隶礼部。官署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东王府设官如下:六部尚书,掌理政务,称东殿吏部尚书、东殿户部尚书、东殿礼部尚书、东殿兵部尚书、东殿刑部尚书、东殿工部尚书
官名。三国魏置。统领禁军中的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官名,三国魏置,掌领禁军积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太平御览》卷241《都尉》条引《魏略》:“积弩都尉,秩比二千石,后更为典弩都
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计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门。十二监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四司为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为兵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粮务之事。前藏设二人,为五品官。后藏设一人,为四品虚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