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①官名。清朝新疆布鲁特 (今柯尔克孜族)各部之首领,职权、地位与维吾尔族阿奇木伯克略同。乾隆 (1736—1795) 时定为二品至七品不等。②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周礼·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 五比为闾,使之相受。”每比设比长一人。③官制用语。(1) 指考课。由《周礼·天官·内宰》:“比其大小,与其粗良,而赏罚之。”引申而出。据《周礼·地官》,每三年对官吏政绩进行一次考查,称大比。隋、唐以后主要指科举考试。(2) 相当于某级官员的待遇。各朝皆有一些未列正式律令的官职,其禄秩、待遇或权限与列入律令的某一正式官职相同,则称比某官。

猜你喜欢

  • 武安局丞

    官名。北齐置。见“武安局”。

  • 上驷院兼管事务大臣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康熙十六年(1677)设。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无定员。

  • 中都店宅务

    官署名。金朝中都房屋地产管理机构。参见“店宅务”。官署名,金朝置,掌官房地基、征收官钱、检料修造、摧毁房舍。其官有管勾四员,正九品,各以二员分为左右厢。攒典,左右厢各五人,掌征收和检料修造房屋之事。库

  • 彩女

    女官名,东汉置,“彩女”,也写作“采女”、“女”。《后汉书·皇后纪》:“及光武中兴……又置美人、宫人、采女三等,并无爵秩,岁时赏赐充给而巳。”王翰《飞燕诗》:“紫房彩女不得见,专荣固宠昭阳殿。”参看

  • 押运同知、通判

    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押运同知、通判掌督押粮船,管束运军,查禁沿途迟延、侵盗及搀和诸弊。清制共设押运同知、通判十六人,

  • 分统

    武官名。湘军在统领之下的临时统兵官。见“湘军”。

  • 白旗科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御伯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称纳言上士。

  • 彍骑

    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参见“十六卫”。

  • 小乐正

    官名。周朝置。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位在大乐正之下,大胥、小胥之上。《礼记·王制》:“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