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营缮提点所
见“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见“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平均司设。掌农田、屯垦、树艺、蚕桑、山利、海界,并各省河湖江海堤防工程,以及河道、海港、各处沟洫岁修款项核销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
官名。三国魏末置,西晋沿置。为匈奴左部长官,由“左部帅”改名。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 中改。所统万余落,居于太原故兹氏县。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参见“五部都尉”。官名,为匈奴
(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陈沿置,与智武、仁武、勇武、严武等合称五武将军,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金朝置为武散官,从五品上。元朝因之,从四品,宣授。明朝为从四品武官加授之散阶称号。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随王出行守卫。《周礼·夏官》: “旅贲氏,中士二人,下士十有六人,徒八人”,“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凡祭祀、会同,宾客,则服而趋。
官署名。清朝八旗军中专门操演枪炮火器的军营,康熙三十年(1691)置。营兵有鸟枪护军(使用鸟枪)与炮甲(操用子母炮)两种。组成内、外两营。内火器营驻于城内,又分枪、炮两营。外火器营驻于城外蓝靛厂,专习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正六品贴职。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为右文殿修撰。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护国军政府置于大元帅府,为参军处的主官。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重建大元帅府后仍置。国民党政府时期为国民政府参军处的主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
官名。为承徽寺的主官,见“承徽寺”。
见“天驷监”。
官名。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第七品。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官名,三国魏置,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掌司法事务。晋也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