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都漕运使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由大都(今北京)至中滦(今河南开封北)、中滦至瓜州 (今江苏扬州南) 分设南、北都漕运使司。北司称京畿都漕运司; 南司称江淮都漕运司,亦称江淮漕司、江淮漕运司、江淮漕运使司。掌河运江南粮食至中滦,转送京师。二十八年正月罢,併于海船运粮万户府,改由海道漕运。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由大都(今北京)至中滦(今河南开封北)、中滦至瓜州 (今江苏扬州南) 分设南、北都漕运使司。北司称京畿都漕运司; 南司称江淮都漕运司,亦称江淮漕司、江淮漕运司、江淮漕运使司。掌河运江南粮食至中滦,转送京师。二十八年正月罢,併于海船运粮万户府,改由海道漕运。
清朝山西、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乾隆二十二年(1757)设。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辖十家。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其上有总甲、牌头等头目。
官名。北齐置,太宰署次官,佐太宰署令掌本署事务。亦称太宰丞。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军事长,军阶为准尉。轮机军士长同。
官名。太常寺太医署官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五员,唐朝置四员,从八品下。与医师、医正轮流以一人值班疗疾。官名。唐太医署令所属有医监四人,与太医署丞同为从八品下,协助太医署令掌管医疗之事。
①官名。同“大士”。掌狱讼刑罚。春秋时齐国置。《晏子春秋·内篇谏上》: “(齐景公)曰: ‘何哉’?吾为夫妇狱讼之不正乎? 则泰士子牛有矣”。②一说为上士别称。《逸周书·王会解》: “中台之外,其右泰
官名。见“左校令丞”。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武散官,从二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官名。宋代武散官从二品称镇国大将军。见《宋史·职官九·武散官》。
官名。突厥领兵官,即“右杀”。突厥武官名,即右卫。《资治通鉴》唐天宝元年:“以其子葛腊哆为西杀。”注:“突厥以其亲属分掌东西兵,号左右杀,亦曰东西杀。西杀,右杀也。”
①官名。《周礼》秋官司寇的属官。中、下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公布国家刑罚禁令。国家有大事聚合民众,则掌其刑禁号令。②颁布法令。《管子·立政》: “君乃出令,布宪于国。”③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秋官府
学官名。宋初学者依山林名胜创办书院教授生徒,其掌教者称山长。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命朱式为岳麓山书院山长,其他书院或称山主,或增设副山长。南宋后期,多由州学教授兼任。理宗景定(12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