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
明、清掌征收鱼税的机构。于全国各河湖堰池设。明朝视事之繁简设官一至三人不等; 清朝设大使以掌其事。
官署名。元朝在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河泊所,以大使、副大使领之,掌收渔税。明沿元制,洪武十五年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朝只在广东设所,有官二人,见《明史·职官四·河泊所》。
明、清掌征收鱼税的机构。于全国各河湖堰池设。明朝视事之繁简设官一至三人不等; 清朝设大使以掌其事。
官署名。元朝在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河泊所,以大使、副大使领之,掌收渔税。明沿元制,洪武十五年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朝只在广东设所,有官二人,见《明史·职官四·河泊所》。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下统太子骑官备身副都督、太子骑官备身五职、太子骑官备身等,掌东宫骑官,负责侍卫。从四品。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
官名。魏晋制度,骠骑、车骑、卫三将军皆为重号将军,高于诸名号大将军,本无须加“大”。其后将军名号愈授愈滥,遂又增置此号,多加权臣元老,以示尊崇,一品,开府置僚属,不领兵。十六国、南朝、北魏、北齐因之。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薙氏下士二人,掌管伐除天然生长与人工种植的林木,及有关伐取树木的禁令。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司薙中士,正二命;司薙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司调下大夫。
官名。胡三省《资治通鉴》注:“后魏有驼牛都尉。”北周置典驼中士,正二命,典驼下士,正一命。掌驼只的驯养,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
官名。隋朝都水台所领下津属官,每津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名,汉置,为市长、市令的佐官,助市长市令掌市政治安铨衡量度等,员一人,俸二百石,属吏三十六人。《后汉书·耿弇传·耿恭》:“及恭至洛阳,鲍昱奏恭节过苏武,宜爵赏。于是拜为骑都尉,以恭司马石修为洛阳市丞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掌旬设、节料、斋钱、餐钱、羊豕、米面、薪炭、陶器等物。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东宫属官。北魏初期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后期未见。
二祖指高祖刘邦,世祖刘秀。六宗指太宗文帝刘恒,代宗武帝刘彻,中宗宣帝刘询,高宗元帝刘奭,显宗明帝刘庄,肃宗章帝刘炟。《后汉书·孝安帝纪》说:“癸巳,告祀二祖六宗。”注:“二祖,高祖、光武也。六宗谓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