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克师大
满语官名。法克师,满语意为工匠、匠役。大,头目、首领之意。清初定汉名为“催总”,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为“司匠”。
满语官名。法克师,满语意为工匠、匠役。大,头目、首领之意。清初定汉名为“催总”,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为“司匠”。
官署名。省称牧师苑、牧师官。主牧养繁殖军马。西汉于河西六郡置牧师苑三十六所,养军马三十万匹。据《汉书·地理志》,北地郁郅县置此官。边郡六牧师令各三丞,皆属太仆。东汉省,唯汉阳有流马苑,以羽林郎监领。对
官名,汉置,职如县长,掌治本道。凡县主蛮夷曰道,满万户置令,不满万户置长。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参看“道令”条。
官名。明清督理河道之最高长官。掌治南北各河疏浚堤防之事。明永乐九年(1411),遣尚书治河,此后间遣侍郎、都御史。成化(1465—1487)后始称总督河道。嘉靖二十年(1541),以都御史加工部职衔,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一人,为粤海关主官。派遣内务府包衣充任。掌征纳洋船、夷船及沿海贸捕船通关税,并兼充内务府买办及人参,东珠,玉石等物之发卖。时人视为美差。所属曾置笔帖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宴饮时各种舞蹈的教授及演出,下设司舞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金置,正六品上,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官名。掌造砚,九品。宋代欧阳修《文忠集·试笔南唐砚》:“当南唐有国时,于歙州置砚务,选工之善者,命以九品之服,月有俸廪之给,号砚务官,岁为官造砚有数。”
周朝称诸侯宾客的随从官员。《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车马有所,宾从有代。”
官名。西周置。一说即尹氏,执政大臣。《尚书·周书 ·立政》: “太史尹伯,庶常吉士。”杨筠如《尚书覆诂》: “尹伯,盖谓尹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