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署典作
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兵器,其性质相当于兵工厂。
官名。春秋时期齐国置,掌手工业。《管子·小匡》: “市立三乡,工立三族,泽立三虞,山立三衡。”《管子集校》王引之云: “,乡,亦官名,与族、虞、衡同例。”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证圣元年(公元695年)诏举,张漪及第。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见“祗候高班内品”。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以秘书监兼任。后以两省五品以上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秘阁并归秘书省,遂罢。官名。见“秘阁”。
官署名。全称为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设于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总管从宿州到宁海州的蒙古、汉军万户。至元二年(1265),由益都移司于沂州(今山东临沂)。设统军使、副使。至元九年,改为山东行枢密院
官名。清以兵部侍郎一人典京师驿传事务,称为管理馆所侍郎。见“会同馆(2)”。
赴官任职。《商君书·定公》:“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