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总司令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七月二十三日公布的《海军总司令公署编制令》,海军总司令(上、中将)于驻在地方设置海军总司令公署,直属海军部,管理所属各舰队及练营、鱼水雷营、医院等。公署设参谋长一人(少将、上校),副官长一人(上、中校)、书记官长一人(上、中校或相当文官) ;军衡、军械、军机、军需、军法、军医、军务各课课长一人(上、中校或同等、相当文官)。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七月二十三日公布的《海军总司令公署编制令》,海军总司令(上、中将)于驻在地方设置海军总司令公署,直属海军部,管理所属各舰队及练营、鱼水雷营、医院等。公署设参谋长一人(少将、上校),副官长一人(上、中校)、书记官长一人(上、中校或相当文官) ;军衡、军械、军机、军需、军法、军医、军务各课课长一人(上、中校或同等、相当文官)。
唐代的禁军。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左右羽林军,其后又续置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策军、左右神威军,合称北衙十军。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常寺。主管山陵事务。设提点山陵、令、丞、直长诸官。提点山陵秩正五品,由涿州刺史兼领; 令、丞掌守山陵、秩从六品、从七品; 苴长正八品。
官名,汉置,为郡属官吏,俸百石。位在丞下。后来,有的为掾史取代,有的为卒史所并。《汉官》:“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佐五十人。”《汉书·何武传》:“武卒白太守,召(求)商为卒吏。”
官名统称。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 以前,以内殿承制、内殿崇班、东头供奉官、西头供奉官、左侍禁、右侍禁、左班殿直、右班殿直、三班奉职、三班借职、三班差使、三班借差等十二阶武官为小使臣。政和三年,改
官名。清朝工部龙江关之主官。掌关政。顺治二年(1645)设,一人。始派工部司员充任,继改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拣派,带原品任职。康熙十年(1671)、二十八年两度兼管两新户关。六十一年由江宁织造兼充。光绪
官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首席大臣。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设。以亲王、郡王、贝勒特简。率大臣、章京处理外交事务,大事上之,小事则行。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次于副护军参领。给五品顶戴,由护军校内选委,为护军参领之助手。
官名。三国吴置,掌占候之事。孙皓时陈训曾任此职,见《晋书·艺术传》。
官名。见“公府法曹”。
官名。西汉郡国置,黄霸曾察廉补河东均输长。官名,西汉置,为郡国属吏,掌均输事务。《汉书·黄霸传》:“(霸)以廉称,察補河东均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