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九月巡警部成立后,改原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为内外城预审厅,归部直辖。分别掌理京城内外城的诉讼事宜,相当于京城地方的初级司法机构。除一般违警罪可由分厅讯结外,其他民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由警巡院分置,后以左、右警巡院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官名。西汉属少府,为若卢令副贰,主若卢狱,掌治库兵及将相大臣。官名,为若卢令之副,佐令掌藏兵器和治若卢狱。参看“若卢”条。
官名。宋朝初年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节郎。明朝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官名。掌管皇帝宴席。《汉书·周勃传》:“条侯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尚席,主席者也。”女官名。秦置,汉因之,为汉宫中五尚之一。掌管宴席。《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景帝居禁中,召條侯
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首长。其副称佐上军。晋军制有上、中、下三军,设职约同。参见“三军”。
官名。梁置,为地方下级官吏。《梁书·安成康王秀传》:“六年,出为使持节、都督江州诸军事、平南将军、江州刺史……及至州,闻前刺史取征士陶潜曾孙为里司,叹曰:‘陶潜之德,岂可不及后世!’即日辟为西曹。”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代对于从事若干职业的人不许入仕。汉初规定商人及其子孙不得入仕,如《汉书·食货志》记“孝惠、高后时,市井子孙不得仕宦为吏。”同书《贡禹传》记“孝文帝时, 贾人、赘婿皆禁锢不得为吏。”
五吏的合称。汉朝公、卿和州、郡、县所属的贼曹、督盗贼、功曹、主簿、主记五吏。《后汉书·舆服上》:“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三车导,皆带剑;主簿、主记,两车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