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用班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
官名。明清兵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十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 (1573—1619) 中裁三人。又,南京兵科
官名。宋朝文思院长官,通管上、下界职事。与榷货务都茶场提辖、杂买务杂卖场提辖、左藏东西库提辖并称四辖,外补则为知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亦有直接升任杂监司者。
杂任职名。唐置于集贤院,员额四人,掌造集贤院所用毛笔。
(1)铨选的期限。唐制,吏兵两部的铨选工作一般从头年十月开始,次年三月结束,称为选限。至宋始实行随时铨选,无赴选期限的规定。金制铨选分为四季拟授,元明清均按月铨选,称为月选。(2)吏人出职所经历选数。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国民政府。掌理关于选任政务官以外的政务官的惩戒事务。从国民政府委员中推定委员七至九人组织之,以其中一人为常务委员。每周开会一次,必要时由常务委员召集临时会议。
官名。金代太子属官有赞仪,掌赞礼仪。见《金史·百官三·詹事院》。
官名。南宋置,属太史局,掌刻漏进牌之事。
官名,汉置,凡出铁多的郡县皆置,掌铸造。见《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参看“铁官”条。
官署名。西夏元昊建国初期设置。掌文武官员的注籍应选、人事调补。官署名。西夏设置,掌管夏国文武官吏选补之事,以官计使为长官。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唐与后周设置,掌京城内外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