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因犯罪而被撤职。见《汉书·王尊传》。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掌宫廷音乐。官名。后魏置太乐博士,北齐称太乐令丞,北周称大司乐,掌成均之法。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乐署》、《魏书·官氏志》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大、小鹘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医官,掌承奉医药。秩正八品。
宫观官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始置,以参知政事丁谓充任。
满语官名。汉译为“少卿”。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首县)每处一所。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置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 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裁撤,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
官署名。见“户部司”。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关于商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