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教局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三科:第一科所掌为: 一、典守祭祀; 二、编订历书; 三、关于国家礼制之制定;四、关于民间礼制之制定;五、关于各种礼制旧习惯之改良。第二科所掌为:一、管理各种宗教及其他类于宗教约束方法;二、淫祠之禁约。第三科所掌为:一、关于习惯上应改良之事项;二、关于习惯上应维持之事项;三、关于习惯上应禁止之事项。每科设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三人,三等科员四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四月,北洋政府改称“礼俗司”,参见该条。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三科:第一科所掌为: 一、典守祭祀; 二、编订历书; 三、关于国家礼制之制定;四、关于民间礼制之制定;五、关于各种礼制旧习惯之改良。第二科所掌为:一、管理各种宗教及其他类于宗教约束方法;二、淫祠之禁约。第三科所掌为:一、关于习惯上应改良之事项;二、关于习惯上应维持之事项;三、关于习惯上应禁止之事项。每科设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三人,三等科员四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四月,北洋政府改称“礼俗司”,参见该条。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三十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征伐。孙桓自武卫都尉迁此。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征伐或镇守。《三国志·吴书·孙桓传》:“孙桓……年二十五,拜安东中郎将,与陆逊共拒刘备。”
官名。即“验封清吏司员外郎”。
监狱职员名。清末始置于京师习艺所,掌以语言教诫犯人,导化平民。北洋政府沿设于新监狱,承典狱长之命,负责对犯人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工作,并充任监狱的教务所所长,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河南府左、右司马置,员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晋及南朝时称太常所居官署为太常府。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官名。北齐始置,为秘书省属官。四人,从九品上。掌校定典籍,刊正文字。后代因之。隋朝于秘书省置四人,著作曹置二人,从九品上。唐朝属秘书省者改正九品。德宗贞元八年(792),集贤殿书院置二人,从九品上。又
官名。隋朝太子典书坊内厩长官,置二员,掌东宫车舆之事。官名。唐代太子内坊局的属官中有内厩尉,掌车乘。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坊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二、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三.厘订烟酒税率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