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旧时文书名,指简帖。犹建议书,意见书。② 清后期对外交照会之俗称。林则徐《会谕义律分别准驳事宜》:“本大臣、本部堂查阅此次说帖,尚不及前次之明白。”
宋朝国子监学生总称。宋初多为七品以上官员子弟,又称监生。仁宗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扩大招生范围后,监生包括太学生、武学生,国子生则专指其父兄叔伯在朝为官、经补试合格入学之人。武学亦曾设国子生额,
官名。辽为南面官。东京留守司长官兼治辽阳府。一般以朝廷要员充任。下设副留守、判官、推官等职。金朝以留守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秩正三品。
武官名。金置,属诸总管府、节镇兵马司, 见“兵马司”。
官名统称。南宋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官名。见“侍讲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官名。掌侍讲经史。《宋史·职官二·翰林侍讲学士》:“咸平二年,国子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侍读、侍讲司训课。”金、元、明也设此官。见
官名。见“刑部中大夫”。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凡实际负责掌印、主稿等事者,皆称乌布。官名。清置,位在各部郎中以下,负责掌印、主稿等事。乌布是满语,意为差事。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阶官名。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秩正八品下。元十五阶第十阶,正七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下,称协乐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