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提调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沿设,为税务处的佐官,见“税务处”。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沿设,为税务处的佐官,见“税务处”。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医药之事,以尚药局、太医院官兼。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西部地区诸冶, 领晋阳冶、 泉部、 大、 原仇四局丞。 隶太府寺。隋并入掌冶署。
见“札萨克”。
官名。北齐置。参见“僧祗部”。官名。见“典寺署令丞”。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见“通进银台司”。
见“怯薛”。
官名。据《晋书·职官志》所载,东汉有中都官曹尚书,“主水火盗贼事”,与《通典》所记东汉时二千石曹尚书的职掌相重复,不知所记孰是。参见“二千石曹”。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亦称 “奏事官”。额设六人,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掌传递外廷章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