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仓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稷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稷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汉时西域精绝国置,为精绝国高级军官,掌国家军事。《汉书·西域传·精绝国》:“精绝都尉、左右将、译长各一人。”
政区名。据杨宽《战国史》附录一《战国郡表》所载,魏国有:河西郡、上郡,均为魏文侯时置;河东郡,为抗秦而设;方舆郡、宋郡,原为宋地,齐破宋后属齐,魏取其地后设郡。赵国有:上党郡,魏分晋上党地置:雁门郡、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宫庭修缮、洒扫、启闭门户和铺设毡席之事。设令、丞领司事,秩从六品、从七品。下设直长、都监、同监等官。章宗泰和元年(1201)设都监、同监,四年罢同监。官署名,金朝置。掌宫廷
官署名。金朝置。文宗天历二年(1329),以大都等处田赋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宣农提举司,秩从五品,隶隆祥使司,掌征收田赋。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荐举名目。明洪武六年 (1373) 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选德才兼备者,礼送京师授官。明初重视各地粮长。干练者称税户人材,亦可推授官职。
即休沐,休息沐浴,指官员的例假。汉朝规定,中朝官每五日归家休沐,三署诸郎、太子舍人同。
官署名。统领本路军兵。金初设于咸州路。设都统、副都统领司事。参见“都统司”。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清吏司之一。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原北平部而置,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建文 (1399—1402) 中罢,改户部十二清吏司为四清吏司。成祖即位,复旧制。永乐元年(1403
官名。见“昭文馆”。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