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处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专掌稽查坛庙警卫,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交查要件。设总办、会办各一人,为正副主官,帮办二人,协助办事;委员三十四人,分理本处事务。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专掌稽查坛庙警卫,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交查要件。设总办、会办各一人,为正副主官,帮办二人,协助办事;委员三十四人,分理本处事务。
官名。参见“仪制清吏司郎中”。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署名。金朝置。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置于太原。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职。参见“转运司”。
官署名。北宋置,隶光禄寺。掌造供御及祠祭所用三等法酒,以给飨祀宴赐之用。设监官三人,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 监门官二人,以内侍充任。官库名。宋置,属光禄寺。职掌为按照法式发放制酒原料,
见“宫观官”。
官名。即太府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府卿。
官名。①北魏初期置。为内廷官,直宿禁中,隶属幢将,无员限,无具体职掌,在皇帝左右参预机密,经常奉使出巡州镇,考察地方官政绩。皇帝出征时随从左右,管理御用兵器。兼用文武,亦任用以医、卜等专门技能侍奉皇帝
官名。朝辽置,掌送发皇帝书信等事。
清朝“军机大臣”之俗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齐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下大夫属官,随从皇帝出征,刘雄任此职时,曾兼理小驾部下大夫事务。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齐右”。官名。《周礼》夏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