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见“巡检”。官名。见“巡检司”。
官名。为汉代边郡部都尉候望系统属官之长,主候望之事。候所在的官署称为“候官”,所辖为一段候官塞(约百里)上的若干候长及其所率领的若干燧长。候的属吏有丞、掾、士吏、令史、尉史等,主要在候官办事;此外又有
官名。明置,除负责漕运外,还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
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明制以监丞一人为主官,正八品,参领监务,纠惩诸生过失及廪膳不洁等失于检点之事。清沿明制,于绳愆厅设满、汉监丞各一人,正七品,掌颁定学习规制,稽察教习、学生勤惰,并分派祭孔执事官
①行政官吏和不任官职之人爵位统称。对军爵而言。②战国秦五等爵之第一等。参见“公”。爵位名。即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第一等。
“州牧”别称。州郡长官的别称。《汉书·朱博传》:“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统。”《三国志·蜀书·刘焉传》:“焉睹灵帝政治衰缺,王室多故,乃建议言:刺史、太守,货赂为官,割剥百姓。以致离叛。可选清名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食局置八百四十人,又光禄寺太官署置监膳史五人,《旧唐书·职官三》作主膳,掌供膳食之事。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为三品。常阙而不授,另置知应天府事。官名。(1)宋置,见“河南府尹”。(2)明初以南京为京师,应天府尹为京师的行政长官。永乐中迁都北京,以
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典史、吏目、巡检等一些佐杂官员的称呼,含有一定轻蔑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