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膳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精膳司郎中。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洲郎中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更名光禄司郎中。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简称精膳司郎中。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洲郎中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更名光禄司郎中。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宋徽宗大观 (1107—1110) 中枢密院置,员三人,正九品。
官名。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所属有器工中士,正二命;器工下士,正一命。掌器物的制造。
官名。三国魏置,隶御史台。《三国志·高柔传》: “文帝践阼,以柔为治书侍御史,赐爵关内侯,转加治书执法。”掌奏劾官吏。时别置治书侍御史,掌律令。西晋省。官名。三国魏置,掌奏劾。《晋书·职官志·治书侍御
官名。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比部(郎)为比盘,又曰昆脚皆头”。
宋朝监司俗称。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法典事项。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畿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南宋临安府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简称。参见“临安府”。
见“和硕贝勒”。
周朝“上士”别称。《礼记·祭法》:“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适士,上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