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本
①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之时,凡官员章疏必先具红揭投刘瑾,号红本; 然后交通政司,号白本。②明清专指用红笔批过皇帝处理意见的臣僚奏章。清制,内外题本经内阁票拟、皇帝裁决后,仍发回内阁,用红笔将皇帝选定之票签分别以满、汉文字批于本面,名曰“批红”。经过批红的题本,即为红本,每天由六科值日给事中领出传钞各关系衙门执行,年终缴回内阁,贮存于红本库。
1、明朝宦官刘瑾专权时,大臣的奏章都得一式两份,一份送皇帝,名白木,一份送刘瑾,名红本。
2、明代刘瑾以后,直至清朝,皇帝朱批的奏章为红本。
①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之时,凡官员章疏必先具红揭投刘瑾,号红本; 然后交通政司,号白本。②明清专指用红笔批过皇帝处理意见的臣僚奏章。清制,内外题本经内阁票拟、皇帝裁决后,仍发回内阁,用红笔将皇帝选定之票签分别以满、汉文字批于本面,名曰“批红”。经过批红的题本,即为红本,每天由六科值日给事中领出传钞各关系衙门执行,年终缴回内阁,贮存于红本库。
1、明朝宦官刘瑾专权时,大臣的奏章都得一式两份,一份送皇帝,名白木,一份送刘瑾,名红本。
2、明代刘瑾以后,直至清朝,皇帝朱批的奏章为红本。
官名,西汉末年刘歆曾为此官,其职不详。《汉书·王莽传上》:“莽母功显君死,意不在哀,令太后诏议其服。少阿、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少阿、羲和、京兆尹红休侯刘歆为国师。”
始见于西汉惠帝四年 (前191)。高后元年 (前187),令郡置孝悌力田一人。文帝十二年(前168)又计户口数增置其员,以奖励有孝悌德行及力务农本者,为民表率。被举为孝悌力田者得免除徭役,时有赏赐,一
官名。西汉于河西六郡置牧师苑,设令主之,属太仆,各有三丞,职掌养马。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太仆,掌在边郡养牧马匹。《汉书·百官公卿表》:“又边郡六牧师菀令,各三丞。”师古注说:“《汉官仪》云,牧师诸
官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所置献、昭、乾、定、桥五陵台次官,各一员,从七品下。参见“陵台令”。官名。唐置,为陵台令之贰,与令共掌守卫陵墓。见《新唐书·百官三·诸陵台》。
爵名。①周天子所命,又称“元士”。位同诸侯国家的下大夫。《国语·鲁语下》“列士之妻加以朝服。”韦昭注:“列士,元士也。”②诸侯国君所命,同“上士”。《左传·哀公十一年》:“吴将伐齐,越小率其众以朝焉,
官名,即郡吏,汉置,为太守的下属官吏,其职不同,所掌亦异。如五官掾,掌功曹及诸曹事;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等。《后汉书·冯异传》:“汉兵起,异以郡掾监五县。”
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名。①元朝僧官。掌理佛教事务。世祖时,设总统所管领各地佛教之事。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罢总统所,僧人诉讼统归有司。② 清朝八旗军制中属禁卫军各营之长官。如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火器营、
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掌河工调遣,督护及守汛、防险之事。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所属河标,计有本标中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