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录司
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分为上名、手分、贴司三个等次。县的主吏——典书、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遇编录司有阙,由县上报到州,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合格者可充实编录司。编录司中的人员,满三年无差失可升一等,如原为贴司即升手分,原为手分即升上名。若县的主吏——典书、押司有缺,考试合格的编录司人员可优先递补。
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分为上名、手分、贴司三个等次。县的主吏——典书、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遇编录司有阙,由县上报到州,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合格者可充实编录司。编录司中的人员,满三年无差失可升一等,如原为贴司即升手分,原为手分即升上名。若县的主吏——典书、押司有缺,考试合格的编录司人员可优先递补。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正六品,左右各一人。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色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油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满语称“巴牙喇壮达”。清朝八旗军营之下级官员,即护军队长。八旗满洲每佐领下各一人,共六百八十一人。其中包括空衔花翎护军校五十六名,每旗七人。八旗蒙古每佐领下各一人,共二百零四人。正六品,掌分辖营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领延庆宫军民之政,为延庆宫长官。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官名。① 唐朝左右卫所领亲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亲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 改左翊军郎,显庆元年(656) 复名左郎将。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御仗属官,其秩分别为从四品上与从五品下,掌警卫宫廷。
官名。清末新设之职官。掌文书案牍。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二等;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三等。又,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所属亦有书记官。详见“一等书记官”、“二等书记官”、“三等书记官”。民国时
官名。明清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明清两朝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明朝通称两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