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纪左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三省、六部合称。
①军职。唐高宗仪风(676-678)中置,以黑齿常之为河源军副使、大使,常之在军七年,吐蕃不复为边患。五代沿置,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于辉州砀山县(今安徽砀山)置崇德军,以使领之,始命朱彦让为军使
官名。东魏置。《周书·王士良传》: “武定(543-550)初,(士良)除行台左中兵郎中,又转大将军府属,从事中郎,仍摄外兵事。”
辽朝官职类别。治诸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与南面官对称。形成于太祖、太宗时,以契丹故有官制为基础。下分朝官、帐官、宫官、军官、部族官、属国官、边防官等。北面官又各分南北,有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等。
官名。①西周置。“录”即麓。司虞属员。掌山麓事务。②西魏、北周置。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及开府将军、诸州府重要僚属,总录一府之事。位在长史、司马下。置于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者地位尤重。命品同
官名。唐制亲王府所辖有亲事府,设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掌率校尉以下守卫陪从之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分领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各十六人,亲事三百三十三人。
官名。①南朝齐置。茹法亮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茹法亮传》。②北魏置,即“太子主书舍人”。
车上的黑色篷盖。汉制,二千石官员坐车皆为皂盖,以显示身分。也用作官员代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黍类作物的收藏与保管,下设黍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晋书·羊琇传》记羊“琇少举郡计”。即郡上计吏。参见“上计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