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利小将军
官名。辽置, 见“舍利司”。
官名。辽置, 见“舍利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由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改立。二十八年,改为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理京师内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
官名。清朝光绪十一年(1885)设。正二品。初由出使德、法、英等国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比利时)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道光时,陈孚恩暂署山东巡抚,授刑部侍郎,回京面陈,以在署任不受公费,诏嘉之,特加头品顶带,紫禁城骑马,赐“清正良臣”匾额。
官名。①十六国汉置,见《晋书·刘聪载记》。② “东宫通事舍人”省称。③即“太子舍人”。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东宫车马、厩牧、弓箭、鞍辔、器物等事。秩正六品。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六品,掌车马、厩牧、弓箭、鞍辔、器物等事。佐官为副仆,正七品;仆丞,正九品。
即“秃里”。
宋制,以流外、进纳与摄官合称三色人。有举主二员,三色官可至吏部或本路监司参选,拟注差遣窠阙。摄官可入小县簿尉;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官名。①西魏文帝大统(535—551)初置,北周武帝天和五年(570)省,建德二年(573)复置,多授各地豪望,以统乡兵; 刺史、镇将等亦多加此号。②府兵组织“旅”之长官,由子都督、都督迁此,再转为大
见“内三院大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