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关监督
官名。清朝工部荆关之主官。掌关政。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选派,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康熙四年(1665)裁,税课交地方官管理。八年(1669)复设。乾隆四十六年(1781)复裁,交督抚委员征课。
官名。清朝工部荆关之主官。掌关政。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选派,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康熙四年(1665)裁,税课交地方官管理。八年(1669)复设。乾隆四十六年(1781)复裁,交督抚委员征课。
官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修书官置,以六品以下充任。
官名。同“鸠氏”,见“鸠氏”条。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殿试合格,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可升一至二甲。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分别赐予及第、出身、同出身。又规定
官名。金置,秩从六品,管理卫绍王家属。同提举佐之,秩从七品。天兴元年(公元1232年)始听卫绍王家属自便。
官名。五代后唐始,凡车驾行幸及出征则置。后周世宗显德(955~959)中选骁勇之士充殿前诸班,改称殿前都检点。
官名。明清刑科之属官。协掌科事。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二人。又,南京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震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北周时总管所统辖的地区。北周承西魏而立国,西魏时承北魏刺史加都督之制,分境内为若干都督区,刺史加都督者,亦往往多至十余州。北周取代西魏以后,改都督为总管,都督区随之亦改称为总管区。北周总管制度及其辖区
官名。即太卜令。
官名。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统辖一省军民之事。后来实行军民分治,都督专管军务,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官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临时政府北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