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荐任官任用资格

荐任官任用资格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在职年数除去计算;三、现任或曾任审判官、检察官满一年以上,得任为司法部荐任文官;四、现任或曾任北京大学校及官立中等以上经教育部认可各学校的教官满一年以上,得任为教育部荐任文官。另据同日公布的《文官任用法施行法草案》规定,自《文官任用法》施行之日起,满三年以内,除依上述规定外,凡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均得任用为荐任文官:一、具有简任官一、二、四各项资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者;三、曾有和荐任文官相当的资格,并历办行政事务满三年以上而有成绩者;四、国内外专门以上学校或国内法政讲习所学习政治、法律、经济一年半以上得有证明书,并曾办行政事务满二年以上而有成绩者;五、文官高等考试初试及格,学习半年以上者。参见“简任官任用资格”。

猜你喜欢

  • 骁胜将军

    参见“十骁将军”。官名。梁置。为百号将军之一,拟官六品。见《隋书·百官上》。参看“骁雄将军”条。

  • 西宁办事大臣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青海地区之驻札大臣。乾隆元年(1736) 设,驻西宁。辖青海三十六旗。所属有司员、笔帖式。官名。青海各部落,名为青海额鲁特蒙古。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于西宁置办事大臣一人,统辖

  • 左户曹郎中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左户曹,“掌天下计帐、户籍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 典东刑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刑法,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 乡君额驸

    见“额驸”。

  • 税务大臣

    官名。清置,全名为督办税务大臣,掌管关税,督率关吏。所辖有总税务司、副总税务司、税务司、副税务司、各关税务司等。见《清史稿·职官六·督办税务大臣》。

  • 宣抚大使

    官名。见“宣抚使司”。

  • 当置司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 司鼎俎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司鼎俎中士佐官,正一命。

  • 绍圣侯

    隋炀帝封孔子的后裔为绍圣侯。见《历代职官简释·绍圣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