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宝
官名。唐朝萨宝府长官,视流内正五品,掌祆教事务。
官名。唐置萨宝府,设萨宝官,视正五品,掌袄祠祭祀之事,以火教徒任之。其属官有袄正、袄祝等。
官名。唐朝萨宝府长官,视流内正五品,掌祆教事务。
官名。唐置萨宝府,设萨宝官,视正五品,掌袄祠祭祀之事,以火教徒任之。其属官有袄正、袄祝等。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长官,见“法部”。
君主之父。战国时赵武灵王传位给其子赵惠文王,而自称主父。《史记·赵世家》:“二十七年五月戊申,大朝于东宫,传国,立王子何以为王”,“是为惠文王”“武灵王自号为主父。”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改内府宦官衙门御用监而置,秩从七品(原为从三品),设官七人,掌诸器用造用之事。后复改称御用监。
官名。三国蜀置。职掌不详。参见《三国志·孝严传》裴松之注引《(诸葛)亮公文上尚书》。官名,三国蜀置,掌征伐、驻守或地方治安等。《三国志·蜀书·李严传》:“(亮曰)是臣不敏,言多增咎。”注:“亮公文上尚
官署名。辽为南面官,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升大同(今山西大同)为西京,置留守司统领军民政事,治大同府。置留守,行大同府尹事; 下设副留守、判官、推官。金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后置司大同府,
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掌诸王出纳事务。仁宗景祐三年(1036),徙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遂只称管勾北宅所,以诸司副使二人管勾。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三品下称镇国上将军。元代武散官镇国上将军为从二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三品下。元沿置,升秩为从二品。
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十路,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长官为正、副使。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