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朝设此官,负责捉取和供献鱼鳖等物。见《周礼·天官·鳖人》。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官名。战国秦置,为县司空属吏,掌文书记事。《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军人买(卖)禀禀所及过县,赀戍二岁;同车食、敦(屯)长、仆射弗告,戍一岁; 县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将者弗得,赀一甲。”
唐代在凌烟阁上绘制功臣图象以示荣誉奖励。杜甫《丹青引》诗形容曹霸画的凌烟功臣的形象说:“良相头上进贤冠,猛将腰间大羽箭,褒公鄂公毛发动,英姿飒爽来酣战。”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员三十人,正六品,据事大小出使。唐朝沿置,为正六品下文散官,郡公出身者由此叙阶。宋初为正六品下文散官。太宗太平兴国元年 (976),以避讳改承直郎。神宗元丰三年 (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掌管弓、弩的制作。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弓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潘浚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芮良卒,其弟)玄领良兵,拜奋武中郎将,以功封溧阳侯。”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帅军征伐。《三国志·吴书·潘浚传
蒙古语,意为“千”,或用以简称千户。
官名。即“云南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