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帐户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管理皇室奴隶的机构。辽制,凡内族、外戚及世官之家因罪没入者为著帐郎君,其余人犯罪籍没者及各宫帐析出为皇室和亲王服役之人称著帐户,统属于著帐户司,凡皇室、亲王、近位侍从、伶官及其他杂役,皆由著帐户充任。
官署名。辽置,为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属北面著帐官。所谓著帐户指帝后贵族斡鲁朵的奴隶及诸色人犯罪没入户,为皇室服役。著帐户司的主管官员有著帐节度使与著帐殿中。所属有承应小底局。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管理皇室奴隶的机构。辽制,凡内族、外戚及世官之家因罪没入者为著帐郎君,其余人犯罪籍没者及各宫帐析出为皇室和亲王服役之人称著帐户,统属于著帐户司,凡皇室、亲王、近位侍从、伶官及其他杂役,皆由著帐户充任。
官署名。辽置,为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属北面著帐官。所谓著帐户指帝后贵族斡鲁朵的奴隶及诸色人犯罪没入户,为皇室服役。著帐户司的主管官员有著帐节度使与著帐殿中。所属有承应小底局。
官名。宋仁宗庆历七年 (1047)置,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下,掌侍从备顾问,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三品贴职。南宋因之。官名,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置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吏部尚书。官名。见“文部”。
见“复考所”。官名。宋置,见“复考所”。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在次要商埠,无设警察厅必要的,得设规模较小的局。依照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规定,设局长一人,承省警务处
泛指掌刑狱之官。《柴书·朱异传》: “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比廷尉。”
官名。宋置,见“知开封县事”。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置,六品以上为之,掌刊辑图书经籍。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署名。元置,属典医监。掌供奉东宫药饵。设达鲁花赤一人,大使、副使各二人。
宗(宗伯)属吏。《国语·鲁语上》:“夏文弗忌为宗,蒸将跻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