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西北路招讨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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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士书佐

    官名。隋初州置士曹行参军,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士曹行参军为司士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改司士参军事为司士书佐。参见“司士参军事”。

  • 内侍郎

    散官名号。明洪武四年 (1371) 置,以授正六品内官。

  • 司仪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仪上士佐官,员二人,正二命。

  • 五部尉

    官名。汉末洛阳分东西南北中五部,每部置尉一人,掌治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注:“《曹瞒传》曰:太祖初入尉廨,缮治

  • 属国丞

    官名,汉置,佐治民。《后汉书·百官志》:“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

  • 民政部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系管理全国公安、内务、民政之总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设。并入户部疆理、保息、赈救,礼部仪制、风教、方术,工部营缮和吏部所掌文职官员户籍等事宜。职掌全国

  • 司户书佐

    官名。隋初州置户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户曹参军事为司户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州为郡,改司户参军事为司户书佐,主民户之事。

  • 官告(诰)院

    官署名。宋置,掌管文武官员将校告身及封赠。《宋史·职官三·官告院》:“主管官一员,以京朝官充(旧制,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判院一人,以带职京朝官充)。掌吏、兵、勋、封官告,以给妃嫔、王公、文武品官、内

  • 武学博士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武学教授置。南宋沿置。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选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人充任。从八品。掌以兵书、弓马、武艺教授学生。学官名。见“武学”。

  • 殿中太医都尉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都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