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定所
官署名。即详定官制所。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1080) 置,掌详定改革官制事宜,设详定官制以两制兼,检讨文字以他官兼。先后制定了以阶易官的《寄禄新格》,封爵食邑之法,行守试之法,又书行移法,制授、敕授、奏授告身式。金朝亦置,为审定礼仪、律令之机构。大定 (1161—1189) 初,世宗命官参校唐、宋故典沿革,设此以议礼制。章宗明昌元年(1190)又置审定律令。五年,令钩校制、律付送详定。同年编成《明昌律义》。设详定官、校定官、复定官等职。
官署名。即详定官制所。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1080) 置,掌详定改革官制事宜,设详定官制以两制兼,检讨文字以他官兼。先后制定了以阶易官的《寄禄新格》,封爵食邑之法,行守试之法,又书行移法,制授、敕授、奏授告身式。金朝亦置,为审定礼仪、律令之机构。大定 (1161—1189) 初,世宗命官参校唐、宋故典沿革,设此以议礼制。章宗明昌元年(1190)又置审定律令。五年,令钩校制、律付送详定。同年编成《明昌律义》。设详定官、校定官、复定官等职。
官名。金朝称猛安,清朝改译为明安。见“猛安”条。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监门府将军为之,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出。宋朝置为环卫官,无职掌,无定员、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官。神宗元丰(1078—1085)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镇兵将军等代旧四中郎将;普通六年(525)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七班,与四中郎将并置。陈沿置,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如加为宣惠大将
官名。清朝光绪四年(1878)设。正二品。六年,驻英大臣兼。十三年,驻俄兼德、奥、荷。二十二年后,不兼德、荷、奥。宣统三年(1911),兼瑞典。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捐资入国子监为监生者。明朝景泰元年(1450)始以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称民生、又称为俊秀。授职者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若京职则光禄寺、上林苑、或边远直省,被视为异途。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详覆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设置,由临时大总统聘请,以承应临时大总统在法律方面的咨询。
同官僚友。《克盨铭》: “唯用献于师尹、朋友、婚媾。”《诗经·大雅·假乐》: “燕及朋友。”
官名。亦作“参军事”。东汉末车骑将军幕府置为僚属,掌参谋军务。曹操为丞相时,总揽军政,其僚属常有参丞相军事之名,职任颇重。西晋公以上领兵持节都督者,置参军六人,协助治理府事。东晋公府等所设僚属诸曹置,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震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