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房
流外官名。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参见“贴司”。
流外官名。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参见“贴司”。
官名。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至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监九年 (510) 诏令选用
汉朝关于选官的律令。其中规定,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其同产(兄弟)若子一人为郎。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哀帝时下诏废除,旋复。东汉因之,公卿、校尉、尚书均可任子弟为郎或舍人。桓、灵时,宦官
凯亦作恺,原指贤人才子。后成为对尚书八座(尚书令、仆射、列曹尚书)及辅佐大臣的美称。《太平御览》卷二一○引《齐职仪》: “舜举八元八凯以隆唐朝,今号八座为元凯,谓贤能用事义如昔也”。《文苑英华》卷一六
官名。北周置。西魏恭帝三年(556),依周礼建六官,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下有司勋上士,掌六勋之赏,以酬其功。北周时因征战不断,从军受勋者日众,故司勋别自立司,不复属吏部,置此为司勋司长官以掌其事。下设司
东晋南北朝时期都督所统辖的区域。东汉末年军事扰攘,于是有都督制度的兴起。都督本为统军而设,然而在军事时期都督既握军权,势必凌驾于刺史之上,干涉民刑诸政。自西晋末年起且例兼治所之州刺史,并能节制治所以外
宰相职衔。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时改中书省为凤阁、门下省为鸾台,遂有此称,中宗神龙元年(705)复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门下省
官名。唐置,为秘书阁局的主官。见“太史局”。
即“誊黄右通政”。官名。明置,属通政使司。《明史·职官二》说:“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置提督誊黄右通政,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选事。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革。”
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的大夫。《公羊传·定公四年》:“刘卷者何? 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 我主之也。”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