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贵州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贵州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定制满、汉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简称贵州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贵州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定制满、汉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丞相府设置,《汉书·陈遵传》记陈遵任公府掾史时“日出醉归,曹事数废。西曹以故事适(谪)之。侍曹辄诣寺舍白遵曰:‘陈卿今日以某事适(谪)’。”
官名。唐永泰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集贤门,凡三十人,以备咨询。崔佑甫为相,建议文宫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著为令•正衙待制官每日二人。元集贤院亦置待制一人,秩正五品。
官署名。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永乐五年(1407)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饲育鹅、鸭、鸡之事。嘉靖(1522—1566)时革典署。参见“上林苑监”。官署名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信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①相传尧舜时置。主管农事。《史记·三代世表》: “文王之先为后稷”,“尧知其贤才,立以为大农。”② “大农令”、“大司农”的省称。③东汉末魏王国列卿之一。曹丕称帝后,改名大司农。诸王国仍置,七品
(1)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见《汉书·惠帝纪》。(2)唐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改府兵士兵——卫士为武士。
军事机关。唐置,掌宫禁宿卫,龙朔二年省“府”字,称骁卫。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左右骁卫》注。参看“骁卫”条。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置,掌大理寺狱。五年新官制行,改为大理卿。
北魏东、西、南、北四部之总称。是中央政权分管各方州郡事务的机构。《魏书·尉古真传》:“世祖即位,命 (尉) 眷与散骑常侍刘库仁等八人分典四部,绾奏机要。”明元帝时刘杰、古弼即已分典东、西部,太武帝即位
官名。清末各省劝业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邮传部考查。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大员特办者除外)。设公所为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