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传部庶务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邮传部。掌理各司员升迁调补,监用典守部印,收发文件、电报,并署内会计、营造、购办及不属于各司的杂项事务。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七品小京官二人。内部组织分铨叙、支应、综核三科。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因本司所办事务与承政、参议两厅的会计、考绩各科职掌重复而裁并。
官署名。清末置,属邮传部。掌理各司员升迁调补,监用典守部印,收发文件、电报,并署内会计、营造、购办及不属于各司的杂项事务。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七品小京官二人。内部组织分铨叙、支应、综核三科。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因本司所办事务与承政、参议两厅的会计、考绩各科职掌重复而裁并。
见“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潜夫论·劝奖篇》。
即“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内正司,掌皇后车舆器具制造,设于仁宗皇庆二年(1313)。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置,属内正司。秩正五品,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设提领、
宰相、三公等最高级官员的尊称。《后汉书·李固传》:“臣闻台辅之位,实和阳阳,璇机不平,寇贼奸轨,则责在太尉。”指三公宰相之位。《三国志·魏书·崔林传》:散骑侍郎孟康荐林曰:“牧守州郡,所在而治,及为外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副长官,佐南院统军使掌南院从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
清朝官员俸饷之一种。用于优恤官员或家属。王公百官之禄称为俸,军兵之禄称为饷。凡大臣年老有病休致者,武职官有军功告休者,武职旗员告休者,及以上官员没后所遗孤、寡无告者,皆得请旨,依例领取全俸、半俸、四分
即印章与绶带的合称。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审计处的长官。见“审计处”。
官署名。明朝北京大理寺的省称。因与南京大理寺相别,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