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宋朝除授差遣的一项规定。资序低而任重,低两等资序为权发遣,低一等者为权知。参见“权发遣三司判官”。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宋太祖罢节度使之制,派京朝官出知府州事,不拘铨选常规,资序相当者称知,资序
官名。晋置,掌漏刻之官。《初学记·晋起居注》:“孝武太元十二年,有司奏储宫初建,未有漏刻,参详永安宫铜漏刻,置漏刻史。”唐王维《春日直门下省早朝》:“玉漏随铜史,天书拜夕郎。”
官名。北魏置,属大行台吏部尚书,协掌大行台内官员选举任免。《魏书·恩幸传》:“上党王(元)天穆以 (王绰)为北道行台郎中,尔朱荣代天穆为大行台,(王绰)仍为吏部郎。”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中”互称。
即“丹杨尹”。官名。西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改鄣郡为丹阳郡,治所在宛陵(今安徽省宣城),三国吴移治建业(今南京市),吴、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建都于此,设丹阳尹以治之。陈丹阳尹中二千石,品第五。有
参见“中射士”。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见“中谢”。
官名。见“同文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掌诊治民庶百官的各种疾病,设医正中士、医正下士及医生三百人以佐之。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主管兵、刑、工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掌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兴定二年(1218)曾增设知法、掌法等职,四年罢。官署名。金代于工部设
宋朝功臣号。以赐皇子、皇亲、文武臣僚及外臣。参见“功臣号”。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