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郎中

郎中

官名。① 春秋战国为郎官通称,侍从君主左右,参与谋议,执兵宿卫,亦备差遣出使。秦、西汉掌执戟殿下,守卫宫殿门户,出充车骑扈从,又分车、户、骑郎,隶郎中令 (光禄勋) 所辖郎中车、户、骑将。其初多由功臣充任,地位亲近尊显,后稍减,位次中郎、侍郎,秩比三百石。任满一定期限,选补内外官职。东汉罢郎中三将,遂分隶五官、左、右中郎将三署,名义上备宿卫,实为后备官吏人材。魏、晋虽罢五官、左、右三中郎将署,仍置郎中,州郡所举秀才、孝廉多先授郎中,再出补长吏。②“郎中令”的省称。③西汉武帝以郎官供尚书署差遣,后成定制。东汉尚书台置三十六郎,亦称郎中,秩四百石。协助诸曹尚书处理政务,其初上台者称守尚书郎中(一说初上台称守尚书郎,满岁称尚书郎中)。秩位虽轻,职显权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郎曹长官,与“尚书郎”互称。位次尚书、左右丞,分曹执行政务,其职清美。魏、晋、宋六品,梁吏部十一班、诸曹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改六品,北齐六品上。唐朝置为尚书省左、右司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诸司长官,历代因之。位居尚书、侍郎、左右丞下,为尚书省重要官员。吏部正五品上,诸部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右司郎中为左、右丞务,诸司郎中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预部司公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左、右司正六品,六部诸司从六品。辽朝为南面朝官,无实际职掌。金、元尚书省(中书省) 左右司仍置,正五品; 六部不置诸司,故与侍郎并为尚书副贰,从五品。元朝行中书省 (行尚书省) 及大宗正府亦置。明初六部所置亦不分司,后仍置为六部诸司长官,正五品。清初六部诸司长官称理事官,顺治元年 (1644) 改此名,正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正五品,寻升正四品,康熙六年(1677)升正三品,九年改正五品。除六部诸司外,理藩院各司、宗人府、太仆寺、内务府、步军统领衙门、陵寝衙门等官署皆置。宗人府、陵寝衙门专任满人,其余官署参用满、蒙、汉及宗室,员额不等。雍正二年(1724),宗人府所置郎中复改名理事官。光绪(1875—1908)中先后成立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等,其所属各司亦置。清亡遂废。④ 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著作郎为司文郎中,改太史令为秘阁郎中,咸亨元年(670)复旧。⑤北宋初对太常博士、大理评事等官的别称。《宋史·职官八》:“太宗淳化元年(990),翰林学士宋白等请自今“太常博士、大理评事并不得呼‘郎中’。”


官名,战国时秦、赵都置此官,为近侍之臣。《战国策·赵策三·建信君贵于赵》:“(魏牟)曰:王有此尺帛,何不令前郎中为冠?王曰:郎中不知为冠。”秦朝置郎中,属郎中令,汉因之。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比千石,郎中比三百石,内充侍卫,外从作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东汉郎中属光禄勋,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所属皆有此官,掌持戟值班。宿卫殿门,出充车骑。王国郎中令的属官中也有郎中,掌宿卫王宫。见《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到唐、宋,六部各置四司,每司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员外郎为之副。见《新唐书·百官一》。其后,历代多沿置,到清朝末年始废。

猜你喜欢

  • 东北路都统所

    即“东北面行军都统所”。

  • 司戎少常伯

    官名。即兵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侍郎为司戎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侍郎”条。

  • 大理丞

    官名。亦称大理寺丞。北魏或有其名。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七品。隋朝置二员,正七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勾检官,与大理正分判狱事。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一丞断事,诸丞共同参

  • 礼科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礼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 (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 郡门下循行

    郡门下吏员名。循行即巡行,东汉始置,是郡府中一种低级散吏,位次书佐。《后汉书·百官志五》注引《汉官》,记河南尹之下有循行二百三十人,属于太守供养的门客性质。又《三国志·吴书·胡综传》记“孙策领会稽太守

  • 翰林院孔目考试

    清代选拔翰林院孔目的考试。凡贡监生员,均得应试,惟不常举行。

  • 直接税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前期置直接税处,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处为署,以署长为主官,其职掌在推行各种直接税(所得税、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遗产税),并兼办营业税及印花税的征收。本署在各省区的

  • 户部总科郎中

    官名。明洪武六年 (1373) 置,二人。十三年罢。

  • 有秩吏

    年俸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国称俸禄百石以上为“有秩”,百石以下称“斗食”。《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

  • 审计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时期对于审计官、协审官的违法失职行为,由临时组成的审计官惩戒委员会掌理。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大总统在司法总长、平政院院长、大理院院长中选任; 委员八人, 由平政院评事、大理院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