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即兼官者之本职官秩品级。《后汉书·刘焉传》: “出焉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职,州任之重,自此而始。”
官名。明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于詹事府左春坊置。一人,从八品。与左、右司直郎及右清纪郎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正副各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内城者。包括枪营,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 炮营,营兵为炮甲,共八百八十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
官署名。 明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 即针工局。洪武十二年(1379)置,十七年,更定宦官品职,定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二十八年 (1379)改大使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后渐改
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不久改为部,设部长一人,掌管部务,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其属有总务、军术、军务、舰政等八司。
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见“京卫”。
官制用语。宋朝于定员以外,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添差。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则称添差不厘务。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宋制,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为添差;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则称
官名。清末商部属官。光诸二十九年(1903)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辅佐堂官,审核各司重要事务。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为大单于四辅之一,佐大单于掌管境内少数民族事务。万陵曾任之。见《晋书·冯跋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