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司工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工程营造的工官之长。《古玺汇编》第八五号: “平阴都司工。”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工程营造的工官之长。《古玺汇编》第八五号: “平阴都司工。”
官署名。南宋秘书省置,掌图书经籍之事。
官名。即甲坊令。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使”同,详该条。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璧中士佐官,正一命。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降级、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清制,内外官员,因故降革留任者,三年无过准予开复。京官,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由其自行奏请。外官,由
宗正寺别称。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拟设储备司,三十四年正式设立。掌海军收支经费,购置服装,存储军粮及一切物品事。辖会计、服用、屯积三科。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九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名。蒙古语,意为 “捕盗者”。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魏书·阉官传》:“(仇款)仕慕容为乌丸护军, 长水校尉。”参见“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