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职员任免及考勤。
即“江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改宣和殿学士置,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为正三品贴职。
参见“丁忧”。
官名。即“太仓令”。官名。唐朝等置,从七品下,掌廪藏之事。其属有丞、监事等。见《新唐书·百官三》。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委署参领”。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天下诸路州县户口、农田、贡赋、税租之政令,以及田务券债、酒麴园宅课入之事。南宋分三案: 户口案掌户口升降,民间立户分财,科差人丁,典卖屋业,陈告户绝,
见“十光将军”。
官名。见“刑部照磨”。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道观为玄坛置,为玄坛监之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