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中华民国时掌管考试的机构,负责出题、阅卷等事。考试时则设,考试完毕则撤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三至十五人。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
匈奴王号名。详“谷蠡王”条。
官名。五代枢密院置,主管承旨司之事。北宋初沿置,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始名枢密都承旨。南宋因之。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五品,掌军三百以上。置达鲁花赤、千户各一员,从五品; 副千户一员,正六品。
即乙室部大王。即“乙室王”,见此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省营矿区所在地大多设有专管机关,直属于建设厅,如湖南省省矿产管理处,四川省有矿业指导处。
参领尚书省政务的一种名义。《梁书·沈约传》: “领太子詹事,扬州大中正,关尚书八条事,迁尚书令。”据《宋书·百官上》,两晋常置数人共录尚书事,称参录或录六条事,谓其各掌一部分政务; 又有关尚书七条、参
①三国魏始定之爵制,即王、公、侯、伯、子、男。其后,两晋南北朝皆仿此。每一等内又有级别之不同,各朝稍异。详见各条。②太平天国爵制,即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义、安、福、燕、豫、侯。由义王、安王、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