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天监主簿厅
明清钦天监的内部事务机构。其主官为主簿,秩正八品。明制员额一人,清设满、汉各一人。清制,凡本监章奏、文移,颁发各项应用物品、保管图书、天文生升补任用以及工役管理均为其职掌。
明清钦天监的内部事务机构。其主官为主簿,秩正八品。明制员额一人,清设满、汉各一人。清制,凡本监章奏、文移,颁发各项应用物品、保管图书、天文生升补任用以及工役管理均为其职掌。
见“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官署名。北宋置,掌年额税炭木炭,以供内外之用,并向京城百姓出售。设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司农寺。官署名。宋置,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见《宋史·
武官名。明初有带刀舍人,后上直亲卫中府军前卫置带刀官四十人,旗手等二十卫置带刀官一百八十人,轮番带刀侍卫。
官名。清置,为“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长官,见该条。
官名。清朝侍卫处高级官员。次于内大臣。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从二品,食三品俸。无定员,由特恩补授。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率侍卫亲军,以宿卫扈从。武官名。清置,属侍卫处,秩从二品,无固定员额,掌供宿
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官名。隋初置,员额二人,属内侍省。唐沿置,掌纠察宫内不法,每年傩祭(腊月驱逐鬼疫的仪式)时监视出入。员额六人,秩正七品下。
官名,为右尚方的省称,掌制作宫中刀剑及诸好器物。详“右尚方”条。
官名。北魏置为统兵武臣,位在大都督之下。西魏亦置。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正二品。吴元年(1367)更定官制,改置为大都督府长官,正一品。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遂置为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