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2、在明清两朝,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经批准取保候审者, 为防止延误, 往往暂拘于
官署名。北宋置,掌乘舆步辇供奉及宫闱车乘之事。设监官三人,以诸司使及内侍充任。下设供御指挥使、副兵马使、供御辇官、次供御辇官、下都军使等,分掌轮流擎御辇,荷负御衣箱,伺候宫中及外戚用车舆。南宋沿置,设
官名。即户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户部侍郎为司元少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侍郎。见《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参看“户部侍郎”条。
官名。又称“搜检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掌督率搜役搜检士子,以防夹带。
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官名。明置,为王府长史的属官,员额一人,秩正九品。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七月设,秩正三品,官五员。十月,官员增置为八员。掌管皇帝营盘纳钵及拨给各投下草原牧地,处理有关词讼。设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均以
官名。北魏置。无具体职掌,常奉命巡察州、镇等地方行政机构。见《魏书·张彝传》。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置贼曹,主盗贼事。郡府亦置,《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贼曹共狱捕”。所掌与公府贼曹同。设有掾、史。贼曹掾见《汉书·薛宣传》; 《金石萃编》一九《竹叶碑阴》题名有中贼曹史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始置,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尉曹主卒徒转运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