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监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参见“从事”。官名,也称从事,为诸从事之总称,各掌一方面的事务。《后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
官署名。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洪武 (1368—1398)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清朝顺治十一年 (1654) 沿置,属銮仪卫、掌
官名。辽朝北面官,宿卫司官员,在总知宿卫事下。官名。辽代宿卫司长官之一,位在总宿卫事、总知宿卫事之下,掌宿卫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宿卫司》。
①帝王宫中执事的女性官员的合称。历代均置。品位名目不一。汉分十四等,顺次名昭仪、婕妤、美娥、容华、美人、八子、充依、七子、良人、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后赵先有十八等,后增至二十四等; 东宫十二
使职名。唐太宗贞观八年(634)授萧瑀、李靖等十三人,巡省天下州县,观风俗之得失,察刑政之苛弊。唐诸道临时特遣使之一。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正月,分遣萧瑀等十三人巡省天下,延问疾苦,观风俗之得失,察
官名。亦称建康狱平。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廷尉平”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书·文学·庾于陵传》: “天监初,为建康狱平。”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不遵纪守法的官吏。《汉书·卜式传》:“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注:“师古曰:轨亦法也。”贾谊《过秦论中》:“虽有狡猾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
官名。① 西魏置,掌尚书省虞部曹。② 工部虞部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由虞部郎改名,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虞大夫、司虞郎中,寻各复旧。实闲简无事。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旅帅,掌护卫监军。
官名。唐开元五年(公元717年)于乾元殿置孔目官,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改称集贤院孔目官,掌管文书档案,收贮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