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统制
官名。清代军制,一万二千人为一镇,统辖一镇的军官称镇统制,也简称镇制、或统制,由副都统充任,掌帅全镇。其属官有正参谋官、二、三等参谋官、执事官、中军官、正军械官、正执法官、正军需官、正军医官、正马医官等。见《清史稿·职官六·镇制》。
官名。清代军制,一万二千人为一镇,统辖一镇的军官称镇统制,也简称镇制、或统制,由副都统充任,掌帅全镇。其属官有正参谋官、二、三等参谋官、执事官、中军官、正军械官、正执法官、正军需官、正军医官、正马医官等。见《清史稿·职官六·镇制》。
官署名。金置,掌吏兵两部架阁,兼检校吏部行止。主官为管勾,正八品,以识女真、契丹、汉字人充任,如无,拟识女真、汉字人充任。副职有同管勾一员。
即“彰愍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翨氏下士二人,掌攻猛鸟如鹰隼之类。翨音翅,指鸟类翼及尾上长大之羽。北周仿此职置弋禽中士,正二命;弋禽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官名。东魏置。掌邺城宫殿的营建,属营构大将。见《魏书·张熠传》。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李恢传》:“(李)恢弟子球,羽林右部督,随诸葛瞻拒邓艾,临阵授命,死于绵竹。”官名,三国蜀置,掌督羽林右部。《三国志·蜀书·李恢传》:“恢弟子球,羽林右部督,随诸葛瞻拒邓艾,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租曹从事”。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骁骑率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