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司马
官名,汉置,俸比千石,主兵,掌守卫宫掖门;共七门七司马。南宫南屯司马,掌管平城门,吏九人,卫士一百二十人。宫门苍龙司马,掌管东门,吏六人,卫士四十人。玄武司马,掌管玄武门,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北屯司马,掌管北门,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北宫朱爵司马,掌管南掖门,吏四人,卫士一百二十四人。东明司马,掌管东门,吏十三人,卫士一百八十人。朔平司马,掌管北门,吏五人,卫士一百一十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汉置,俸比千石,主兵,掌守卫宫掖门;共七门七司马。南宫南屯司马,掌管平城门,吏九人,卫士一百二十人。宫门苍龙司马,掌管东门,吏六人,卫士四十人。玄武司马,掌管玄武门,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北屯司马,掌管北门,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北宫朱爵司马,掌管南掖门,吏四人,卫士一百二十四人。东明司马,掌管东门,吏十三人,卫士一百八十人。朔平司马,掌管北门,吏五人,卫士一百一十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参议院事。
即“牙书”。
官署名。见“尚乘寺”。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唐、宋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司通称。隋唐以后,各部以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其余的司称为子司。如吏部以吏部司为头司,司封、司勋、考功三司为子司。
即“录尚书事”。北魏前期尚书省分三十六曹,故名。《魏书·崔逞传》:“任以政事,录三十六曹。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官名。又称“监临官”。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总摄考场事务,除主考、同考官外,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监督。明制,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清制,顺天乡试用满、汉各一人,汉员以府尹充,满员以其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次于护军统领。入关前名“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1634)改为“甲喇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护军参领。满洲每旗十人,蒙古每旗四人,共一百一十二人。正三品。
即“淮西等路行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