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
官名,宋置。宋朝的六部都设在尚书都省内,故设监门官,掌管六部的内部事物。官秩相当寺监或寺丞。见《历代职官简释》。
指一级官署。清朝设置广泛,然名称各异,地位悬殊。如军机处、太常寺工程处、粘竿处、侍卫处等。至清末,始作为中央各部下属机构。官署名。(1)中央行政机关。如清末所设的财政、练兵、税务三处,各以大臣为主官。
官名。参见“左司乐”。
官场用语。即百官轮次面奏时政得失。五代后晋天福(936—943)中,令五日内殿起居,以两人转对,各具实封以闻。后汉高祖乾祐(948—950)初罢。宋太祖建隆三年(962) 复行,凡遇内殿起居日,在朝文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置掌印太监一人,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打造金银器饰。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打造金银器饰。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固定员额。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卫属官。其秩分别为正五品上与从六品下,掌警卫宫廷。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 属于不遇类科目。唐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张绅等三人及第。宋于仁宗时诏举。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满语官名。汉名为族长。
官名。南齐沿南朝宋置东观,为学术研究机构,设东观学士,见《南史·齐高帝纪》;又有东观待诏,司马宪曾任此职。参见“东观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