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略军指挥使
军官名。宋代雄略军有马军、步军,马军属侍卫马军司,步军属侍卫步军司。军署都指挥使;军下分若干指挥,每指挥置指挥使。见《宋史·兵志一》。
军官名。宋代雄略军有马军、步军,马军属侍卫马军司,步军属侍卫步军司。军署都指挥使;军下分若干指挥,每指挥置指挥使。见《宋史·兵志一》。
官名。清末度支部筦榷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雍畤,也写作“廱畤”。汉承秦四畤,增一畤为五。五畤各置一尉,合称雍畤五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和“雍畤”条。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位卿之下。
官名。金朝置。设于河渠之处。隶属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修整堤堰、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秩从七品。官名。金代设此官。《金史·百官二·都水监》:“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结余财物以供馈赠施予及接待宾客等使用。《周礼·地官》: “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417)置,指天部、地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皆由诸公担任,下设三属官,处理国家日常政务,权位甚重。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罢其官。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资治通鉴·唐纪十二》记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遣职方郎中陈大德使高丽,大德出使还,因侦察所及向太宗议及征辽东及高丽之事。
官名。①南朝齐置。茹法亮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茹法亮传》。②北魏置,即“太子主书舍人”。
代行大司空职事。《后汉书·邳彤传》:“建武元年,更封灵侯,行大司空事。”大司空,掌工程建筑,详“大司空”条。
北洋政治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六月二十日,是根据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而产生的。参政院的性质,依《新约法》的规定是:“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