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入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初改京官,必须先任县令,称为须入。南宋宁宗庆元(1195—1200)中,规定除殿试前三名,省试第一名外,皆须任县令。其后,又命大理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并须作亲民官一次。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选人初次改京官, 须先差充知县或县令,称为“须入”。庆元初规定,凡殿试前三名,省试第一名则不在此例。庆元五年(公元1199年)又规定凡大理事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须作亲民官(如知州、知县等地方行政长官)一次。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初改京官,必须先任县令,称为须入。南宋宁宗庆元(1195—1200)中,规定除殿试前三名,省试第一名外,皆须任县令。其后,又命大理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并须作亲民官一次。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选人初次改京官, 须先差充知县或县令,称为“须入”。庆元初规定,凡殿试前三名,省试第一名则不在此例。庆元五年(公元1199年)又规定凡大理事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须作亲民官(如知州、知县等地方行政长官)一次。
官名。秦置,属太仆,有丞,主皇帝乘马。西汉因之。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为橐泉监长官,有丞,属太仆,掌养御马。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参看“橐泉”条。
官名。明朝掌管南京留守防护之事的官员。景泰三年(1452)始置,一人,以侯、伯、都督充任,领南京五军都督府之事,其治所设于中军都督府。
郡门下吏名。汉代郡国始置门下掾,见《隶释》二《华山亭碑》,办理郡府内部事务。三国魏沿置,《晋书·唐彬传》记彬为鲁国人,初为郡门下掾,转主簿,时在魏世。晋代郡府亦置门下史,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明置,掌学校政令,正统元年始设。见《明史·职官四·儒学》。
指郡督邮或郡功曹。汉朝分曹办公,且以右为上,在郡诸曹中,以督邮、功曹最好,故称督邮、功曹为极右曹。《后汉书·张酺传》:“前郡守以青身有金夷,竟不能举。酺见之,叹息曰:‘岂有一门忠义而爵赏不及乎?’遂擢
1、官名合称,指郡守及县令。郡守掌治其郡,县令掌治其县。《汉书·陈胜传》:“攻陈,陈守令皆不在。”注:“师古曰: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后汉书·窦融列传》:“刺史、守令多出其门。”又《后汉书·卢芳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中京军民政事。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各级审判厅的设废、辖区变更,稽核检察事务,以及各类案件的统计上报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 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官名。见“度支使”。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简称西局,包括西城北段巡捕分局、南段巡捕分局。下设档房、文案处、发审处、支应处、图表档房、司狱科、守卫处、派差处、巡查处、各区、各段、巡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