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鸣赞

鸣赞

官名,明、清皆置,掌赞唱礼仪。《明史·职官三·鸿胪寺》:“鸣赞四人,从九品……鸣赞典赞仪礼。凡内赞、通赞、对赞、接赞、传赞咸职之。”《清史稿·职官二·鸿胪寺》:“鸣赞,从九品、满洲十有四人、汉二人;学习、满洲四人……鸣赞掌傧导赞唱。”


官名。(1)明置,为鸿胪寺的属官。掌殿廷行礼时的傧导赞唱,员额初为四人,从九品,后增设五人。清代沿置,有鸣赞满十四人,汉二人,从九品;学习鸣赞四人,其办公机构称为鸣赞厅。鸣赞虽为从九品,但得按侍从体制在补服上挂朝珠。(2)清制銮仪卫所属有鸣赞官四人,学习鸣赞官二人,专掌鸣赞静鞭。静鞭是仪仗的一种,鸣鞭以使人肃静,故称静鞭。

猜你喜欢

  • 太乐祭酒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掌宫廷音乐。官名。北魏等置,从五品中,掌管音乐。见《魏书·官氏志》。

  • 方宪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方宪上士佐官,正二命。

  • 状元

    科举制度,指文科、武科殿试第一名,始见于唐。初因应礼部试得中放榜,故称第一名为状头(元)。宋朝定制。太祖开宝八年(975)殿试,重定礼部合格举人名次,正式用以称得第一名者。后历朝沿用,亦称殿元。明清文

  • 三司使

    ①官名合称。唐朝审理重大案件,刑部尚书或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大三司使,刑部郎官、侍御史、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 唐朝太子监国,詹事、左庶子、右庶子为三司使。②官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

  • 左詹事

    参见“右詹事”。官名,汉哀帝置,掌皇后、皇太后宫事。汉承秦制,置詹事,掌皇后、太后宫事,兼掌太子家事。成帝时省并大长秋,哀帝即位置左右詹事。《汉书·哀帝纪》:“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

  • 参谋部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参谋本部”。

  • 鸟师

    也称鸟司,鸟官,即以鸟名官,以鸟作为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昊鸟师鸟名。”张晏曰:“少昊之立,凤鸟适至,因以名官。”参看“鸟官”条。

  • 断官

    即“详断官”。

  • 修订法律馆总纂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四人,奏补,分掌本馆第一、第二两科与译书、编案两处事务。

  • 大夫

    ①官名。(1) 有固定职司的官署长官。殷、周官制,国君以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大夫指低于卿高于士的官僚阶层,有乡大夫、遂大夫、朝大夫、冢大夫、县大夫、都邑大夫、公族大夫等。秦、汉以来,或置御史大夫。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