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打捕提领所
官署名。元置,属宣徽院,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署名。元置,属宣徽院,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参见“左中兵郎”。
官名。北齐置。从九品上。参见“特牛局”。
官名。吏部司勋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司勋郎置,员一人。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勋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从五品上。北宋前期不领司勋事,用为五品寄禄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杂职官只表示所司职务,官阶则需以“职同某官”来表明,如北、翼二王府参护须以职同总制来表明其官阶,因此杂职官亦称“职同官”。又《贼情汇纂》卷三有《伪同职官分表》,似职同官亦可称之为同职
官名。西晋置,属少府,掌邺中黄左藏,驻邺城。
官名。负责击鼓,《后汉书·文苑列传·祢衡传》:“(曹操)闻衡善击鼓,乃召为鼓史……鼓史何不改装?”《世说新语·言语》作“鼓吏”。
隋朝以戎号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为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其开府仪同三司改升从一品,位次王公。
官名。①南齐置,选拔魁健有武艺之士充任,使之前驱,以壮军容。《南齐书·王敬则传》:“敬则军大败,敬则索马,再上不得上,兴盛军容袁文旷斩之,传首。”②唐朝观军容使省称。《朱子语录》卷九一《礼八》: “唐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置,为京营中基层领兵军官。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改北作坊副使置,为武臣迁转之阶。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