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一
1533—1598
明新蔡(今属河南)人,字助甫,号周田。嘉靖进士。授黄梅知县,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有《朔方奏议》、《绿波楼诗集》。
明新蔡(今属河南)人,字助甫,号周田。嘉靖进士。授黄梅知县,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有《朔方奏议》、《绿波楼诗集》。
官名。明代宦官御前近侍之一。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
?—1158宋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字美中,自号檆溪居士。大观二年(1108),以上舍释褐。宣和二年(1120),中宏词科。累迁校书郎,以养亲归。绍兴初,起为秘书丞,历驾部员外郎、中书舍人兼权学士
即“归命侯”。
金*红袄军的别称。
又称把庄。清代对专事烧窑工匠行当之俗称。其主要业务为烧窑发火、疏通火路、监视火候。是制瓷业的关键技术工种。
纪传体史书的一部分。创于司马迁《史记》,主要记述世袭封国诸侯的事迹,是开国承家、世代相续之意。以后的纪传体史书,除梁武帝敕撰《通史》以三国时蜀、吴为世家,欧阳修撰《新五代史》以十国为世家外,都归并于列
即“清世祖”。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一说为射官。《左传·襄公十五年》:“公子追舒为箴尹,屈荡为连尹,养由基为宫厩尹,以靖国人。”孔颖达疏引服虔:“连尹,射官。言射相连属也。”《善斋吉彖录》卷十四有战国楚“连尹之鉥”印
明代施州卫所辖军事机构。洪武二十三年(1390)散毛剌惹峒土官覃大旺与施南、忠建等土司起兵反明。明廷平叛后,以散毛宣抚司之大小田地(在今湖北咸丰县境)置所,隶施州卫,命千户石山领土兵一千五百人镇守,扼
书名。明末清初钱澄之撰。六卷。记述唐、桂二王史事,编年体。永历十五年(1661)撰成,计《隆武纪年》一卷,《永历纪年》三卷,《南渡三疑案》、《阮大铖本末小纪》二卷。作者曾历仕唐、桂二王,所记系据其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