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宣六慰
明代滇西南九个重要土司的总称。“三宣”指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六慰”指缅甸、孟养、八百大甸、车里、木邦、老挝六宣慰使司。先后置于洪武十九年(1386)至万历三十四年(1606)之间。参见各条。
明代滇西南九个重要土司的总称。“三宣”指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六慰”指缅甸、孟养、八百大甸、车里、木邦、老挝六宣慰使司。先后置于洪武十九年(1386)至万历三十四年(1606)之间。参见各条。
即“昔刺斡耳朵”(1346页)。
1606—1642明末卫藏地方政权藏巴汗。藏族。※彭措南杰之子。天启元年(1621,一说泰昌元年,1620),父卒,嗣为第巴藏巴(即藏巴汗)。联合青海蒙古却图汗及康区白利土司屯月多吉共同反对格鲁派(黄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
①蒙古国驸马。又译泰出、塔术。斡勒忽纳惕氏。※月伦太后(成吉思汗母)弟斡剌儿之子,一说作月伦弟。娶成吉思汗幼女按塔伦(又译阿勒塔伦)公主,称古列坚(驸马),故习称塔出驸马。成吉思汗赐以“照儿薛禅”称号
唐西域军事建置。位于今喀什河附近。驻有军队,卫戍边疆。玉河军与各守捉、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
见“蒙格”(2324页)。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见“耶律倍”(1303页)。
见“槃瓠”(2457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博儿赤”、“宝儿赤”、“保兀儿臣”、“博啰齐”等。《元朝秘史》释为“厨子”,即司膳。《元史·兵志》:“亲烹饪以奉上饮食者,曰博尔赤。”为※“怯薛” (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